1. 招生计划
二、报名要求
(一)考生须符合所在省份高考报名条件,并参加过所在省份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组织的2024年高考报名。
(二)报考人已获得国家一级以上运动员称号。运动员技术等级以《国家体育总局运动员技术等级系统》公布的数据信息为准。
(三)应聘人员运动员技术等级证内运动项目应与报名项目一致,运动项目必须一致。游泳项目限自由泳(50米、100米、200米、400米、800米、1500米)、仰泳(100米、200米)、蛙泳(100米、200米)、蝶泳(100米、200米)、混合泳(200米、400米)。女子足球项目为足球(11人制)。
(四)已在国家体育总局游泳运动管理中心、中国游泳协会注册的运动员不予招募。已参加过中超、中甲、中乙联赛的运动员(含联赛预备队及补充运动员,以中国足协公布的上述赛事安排为准)及已在各地方足协、俱乐部注册且不符合无条件自由转会条件的运动员不予招募。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根据我校确定的报名条件,考生应于2024年2月19日至23日期间,登录“中国体育文化教育网”或“体育教育联盟APP”高水平运动队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二)考生按要求上传相关材料电子版(扫描或拍照,图片须清晰)。上传材料包括高水平运动队报名表(见附件)、高考报名表(实行网络报名的省份,考生需提供网络报名信息确认后截图)、运动员技术等级证书原件扫描件。我校将完成考生资格审核。我校将于2月24日至29日对考生进行资格审核,通过审核的考生须于3月10日12:00前完成缴费。
四、审查
1. 专业测试
考生必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专业考试,我校不组织校内考试。专业考试采用国家体育总局相关体育专项考试办法及评分标准进行评分,具体考试安排及其他相关信息以“中国体育文化教育网”或“体育教育联盟APP”为准。考生参加统一考试的项目应与我校报名时的项目严格一致,如不一致,统一考试成绩不予承认。
2. 文化考察
所有考生均须参加全国高考,所有学业成绩均以全国高考学业科目成绩为准。
5. 选拔与录取
1. 确定合格名单
高考前,对体育专业考试成绩达到我校最低标准(游泳70分(含)以上、足球60分(含)以上)的考生,划分录取项目,以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为基础,结合报名资格审核结果、体育单项录取结果和招生计划,确定并公示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名单,明确相应考生高考文化科目录取要求。
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高考考生文化科目成绩须达到原籍省份普通本科录取分数线的80%。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已被相关高校运动训练、武术和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的考生,不再参与高水平运动队的录取。
2. 确定入围者
高考成绩公布后、报名开始前,对高考文化科成绩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按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分为招生项目和入围名单,并按规定予以公布,入围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各项目招生计划。
对体育专业考试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照国家体育总局颁布的《体育类专项考试办法及评分标准》(2024年版)规定的相关项目成绩相同排名规则确定名次,如仍不能确定名次,由我校招生领导小组会议讨论决定考生名次。
3. 高考录取
1.入围考生须按照居住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的工作安排报考高水平运动队,专业限于体育教育专业。
2、我校按省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高水平运动队分批招生。
3.其他事项按照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每年招收高水平运动队的规定办理。
六、监督管理
(一)我校严格落实招生“阳光工程”的各项要求,坚持程序公开、公平竞争、公正选拔的原则,认真做好高水平运动队的招生工作,择优录取。
(二)招收高水平运动队工作全过程接受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学校积极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
(三)新生入学后,我校将组织新生进行入学复试,对复试不合格或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