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犯规 1
什么是恶意犯规?
NBA 于 20 世纪 90 年代首次引入恶意犯规,旨在针对可能对被冒犯球员造成身体伤害的不必要行为。恶意犯规也可称为“违反体育道德的犯规”。
在NBA规则第12条中,恶意犯规有两种,分别是一级恶意犯规和二级恶意犯规。一级恶意犯规是指不必要的接触,通常是防守队员故意左右摆动,故意与进攻队员进行重度接触,以及随后的动作。二级恶意犯规是指不必要的或过度的身体接触,通常是故意进行重度冲撞以及随后的动作。裁判在吹罚二级恶意犯规时,一般要回放录像,并沟通告知对方主教练。
恶意犯规 1
一级恶意犯规处罚
两次恶意犯规都会让对方球队获得两次罚球机会和控球权,这通常被称为“两次罚球和一次罚球”。二级恶意犯规者在犯规后会立即被罚出场;如果一名球员在一场比赛中被判犯有两次一级恶意犯规,他或她也将有资格被罚出场。
此外,单赛季第一次二级恶意犯规处罚后,联盟还将对其处以不超过3.5万美元的额外罚款,并根据审查情况决定是否对该球员实施禁赛。
案件
2013年东部决赛,热火与步行者的第二场比赛,第四节结束前4分05秒,韦德在回防时突然加速,跳起用肘部顶撞步行者后卫史蒂芬森,当时当值裁判并未判罚,但随后韦德被联盟判罚恶意犯规。
恶意犯规 1
一级恶意犯规可以最大程度地规范球员在场上的行为,有效限制因过度身体对抗而对对手进行恶意报复或者伤害对方球员等危险动作。